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吕忠良等职务任免的决定
时间:2019-03-19 16:11 来源: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538次


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吕忠良等职务任免的决定

2019319日东西湖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规定,东西湖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

任命吕忠良为东西湖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任命江桥为东西湖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任命袁文华为东西湖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免去彭邦明东西湖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胡建坤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新沟镇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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