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宣传工作制度
时间:2022-05-11 14:00 来源: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 182次

东常发〔2022〕2号

关于印发《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宣传工作制度》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人大各专委,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人大常委会各街工委,常青花园社管办:

《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宣传工作制度》已于2022年4月28日经东西湖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主任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

2022年5月11日

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宣传工作制度

(2022年4月28日东西湖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主任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宣传,发挥宣传工作在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促进改革和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良好氛围,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区人大各街工委(常青花园社管办)要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作为重要职责,切实抓紧抓好。积极收集、撰写、报送信息稿件和调研文章及其它有关信息(以下统称文稿),为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信息服务。鼓励区人大代表撰写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工作的文稿和探讨人大工作的理论性文稿。

第三条  人大宣传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对新时代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观点新要求新部署,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紧紧围绕全区人大工作,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针对性、时效性、系统性、主动性和真实性,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第四条  宣传工作重点围绕以下内容组织:

(一)突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宣传。

1.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人大工作新定位新要求新任务的宣传。

2.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必然、特点优势和巨大功效的宣传。

3.围绕贯彻中央及省市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落实党委决策和依法履职实践的宣传,使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深入人心。

(二)坚持多角度、全方位、多层次,加强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工作情况的宣传。

1.准确做好区人民代表大会、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和主任会议及其他有关会议召开情况的宣传报道,着力反映会议审议议题的重点和民主决策的过程,对常委会会议审议中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内容作深度宣传,对常委会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宣传。

2.及时反映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评议、视察调研、专题询问、代表约见、专项督查等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成效。

3.宣传区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措施和成效,总结行使监督权、决定权、人事任免权所采取的创新举措和所取得的新经验、新成果。

4.宣传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的经验和做法。

(三)加强对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的宣传。善于发现亮点,宣传代表关心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容,及时反映代表主题活动开展情况以及代表联系群众、为民代言、奉献社会、依法履职等方面的事迹和成果。

(四)加强对人大街工委(常青花园社管办)工作情况的宣传。展示人大各街工委(常青花园社管办)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和优秀成果,交流开展基层人大工作、服务代表依法履职、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事业进步的好经验、好做法。

(五)加强对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重点宣传宪法以及新修订的《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认真宣传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依法治区工作顺利开展。

(六)扎实做好人大换届选举、代表选举和补选等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动员、正确引导选民依法参加选举,全面展示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东西湖的生动实践,努力营造选举工作的良好氛围,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宣传工作的基本载体:

    (一)办好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网站,加强网站运行与维护、加强信息更新与管理。

(二)组织稿件向《中国人大》《楚天主人》《人民意志》、全国和省市人大网站以及武汉人大APP等上级人大系统的报刊或网络投稿。

(三)加强与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中心等单位和有关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大力宣传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

第六条  建立健全区人大工作通讯员队伍。建立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人大各街工委(常青花园社管办)组成的区人大工作通讯员队伍。

区人大工作通讯员的任务是及时或定期向区人大宣传工作基本载体投稿,包括新闻类、调研类、学术类等。

第七条  区人大常委会宣传工作由机关党组领导,办公室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工作,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区人大各街工委(常青花园社管办)认真担负起宣传工作责任。

办公室要密切保持与上级人大宣传部门和区委宣传部的工作联系;要做好宣传信息的收集、筛选、加工、上报、反馈和存档等工作,确保各个环节运转正常。

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区人大各街工委(常青花园社管办)要结合第四条所列宣传工作重点,结合自身业务工作,认真谋划、认真总结,形成高质量宣传文稿。

凡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举办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涉及全区人大工作重大事件的宣传报道活动,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区人大各街工委(常青花园社管办)各司其责。

第八条  人大信息和宣传工作落实审批制。人大宣传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新闻宣传的法规和政策,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客观公正报道。严禁泄露党和国家机密,发生失、泄密事件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对所发信息稿件要认真审核,凡不宜公开的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凡涉及全局性的重要信息和重点新闻或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调研考察等重要信息、会议讲话等,需经部门负责人和常委会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刊登和上报。

人大各街工委(常青花园社管办)信息稿件由人大街工委(常青花园社管办)主任审批后统一报送至调研科,经整理把关后,由办公室负责在相关网站或新闻媒体统一发表,并向市人大报送。

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宣传报道,由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筹备处、秘书处、宣传组按照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筹备方案和会议的程序严格落实。

第九条  信息报送要突出质量,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要确保重要业务信息及时报送,每年至少报送刊发3篇高质量的综合性信息稿件,至少形成1篇高质量调研报告。人大各街工委(常青花园社管办)每两个月至少上报1 篇有价值的信息稿件,每年至少报送刊发4篇有质量的综合性信息稿件。办公室要认真做好稿件上报刊发工作,确保全年至少在中央或者省市媒体刊登1篇有影响力的报道。

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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